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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聲明 證件丟失 掛失登報 報紙廣告 銀川
關于身份證冒用的規(guī)定引起我省法律界人士關注。他們認為,雖然規(guī)定由冒用者和審查單位承擔責任,但實際發(fā)生糾紛時,還會有一些問題。
律師劉猛認為,如果沒有上升到法律規(guī)章,在法院審理案件時,公安部門的說法也很難被作為判案依據。身份證是否被冒用,關鍵在于證據,雖然筆跡鑒定是一種有效辦法,但不能解決所有的身份證冒用問題。
昨天,剛辦理完身份證掛失聲明的市民吳先生告訴記者,雖然新規(guī)明確被冒用人不承擔責任,登報掛失不是,自己還是去掛失了。這樣即使出現(xiàn)麻煩,也可以作為自己免責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