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禁在食品生產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為生產原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要求建立回收食品登記銷毀制度,記錄應當包括回收食品的產品名稱、產品規(guī)格、生產批號、生產日期、退貨日期、退貨數(shù)量、銷毀地點、銷毀方式、銷毀數(shù)量、銷毀時間、負責人員等內容。銷毀食品時應當有2人以上在場并簽字。
過期食品銷毀注意事項
1、選擇產品銷毀公司時請核對其公司信息、程度、銷毀資質,以防受騙;
2、在運輸過期食品前請檢查外包裝盒是否損壞,根據(jù)其規(guī)格、重量、類型選擇合理的運輸工具;
3、提前查看天氣情況,避免因天氣原因導致產品受損;
4、了解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路線、路況、道路寬度,避免運輸車輛無法穿過的情況;
5、切不可謊報產品類型,以免產品不滿足之前雙方確定的銷毀方式,造成環(huán)境污染與人員受傷。
食品數(shù)量安全
即一個國家或地區(qū)能夠生產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們既能買得到又能買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