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類主要使用自然火光照明,然后隨著生產力和技術的逐漸進步,出現了固定的照明工具——燈具。據史料記載,中國早的燈具出現在傳說中的黃帝時期,但生產粗糙,形狀不固定。考古學發(fā)現,春秋時期的燈具是固定的。
《周禮》還記載,周王室或諸侯國有負責取火照明的官員。據研究,早期的燈應該是由禮器和食品“豆子”誕生的,上盤和下座應該用蠟燭連接起來,以保持穩(wěn)定。在形態(tài)相似性方面,商周時期的豆多陶和青銅制成。因為后來人們用青銅豆作為禮器,戰(zhàn)國時期又出現了“箍”字,然后出現了形聲字“燈”,從“火”旁展示了燈的照明特征。
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fā)展。戰(zhàn)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同時,石雕技術的發(fā)展和普及推動石燈走上了歷史舞臺。此外,蠟燭的逐步推廣打破了油燈的局面,大量燭臺開始出現。受佛教藝術的影響,燈具裝飾出現蓮花花瓣和人物動物的形狀,普通人的照明仍采用原始的工資束照明。
這種管狀燭光多為陶瓷制成,可細分為單管型和多管型。單管型包括南京出土的東吳青瓷羊形燭光和青瓷熊燈;多管型包括江西出土的南朝蓮花花瓣四管燭光。隋唐五代社會經濟高度發(fā)展,特別是唐代一些大城市體系逐漸松動,夜市開始出現。
確切地說,它應該被稱為“蠟燭”,因為沒有“蠟”,這與目前蠟燭的形狀不同。但至少在漢代以前,燈具燃料主要是動物油。東漢王福在《潛夫論》中提出,燈具的燃料包括蠟和脂肪。南越王趙佗曾向漢代高祖劉邦贈送五斛石蜜和200支蜜燭作為燈具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