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的處置,是指將危險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其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危險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危險廢物終置于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動。
危廢處理處置的方法
什么屬于危險廢物: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huán)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危險廢物處置方法可分為三種:可分為物理法、物理化學法和生物法類。其中許多方法與化工生產是通用的。
1、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終處置危險廢物的一種方法。此方法包括場地選擇、填埋場設計、施工填埋操作、環(huán)境保護及監(jiān)測、場地利用等幾方面。其實質是將危險廢物鋪成一定厚度的薄層,加以壓實,并覆蓋土壤。這種處理技術在國內外得到普遍應用。土地填埋法通常又分為衛(wèi)生土地填埋和安全土地填埋。
2、焚燒法
焚燒法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綜合過程。通過焚燒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達到減少容積,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產品的目的。
危險廢物的焚燒過程比較復雜。由于危險廢物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比較復雜,對于同一批危險廢物,其組成、熱值、形狀和燃燒狀態(tài)都會隨著時間與燃燒區(qū)域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同時燃燒后所產生的廢氣組成和廢渣性質也會隨之改變。因此,危險廢物的焚燒設備適應性強,操作彈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動調節(jié)操作參數的能力。
3、化學法
化學法是一種利用危險廢物的化學性質,通過酸堿中和、氧化還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將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的終產物。
許多危險廢物是可以通過生物降解來解除毒性的,解除毒性后的廢物可以被土壤和水體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氣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4、固化法
固化法是將水泥、塑料、水玻璃、瀝青等凝結劑同危險廢物加以混合進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質封閉在固化體內不被浸出,從而達到穩(wěn)定化、無害化、減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廢物的滲透性,并且能將其制成具有高應變能力的終產品,從而使有害廢物變成無害廢物。
危險廢物處理被更多的行業(yè)所關注,但是在危險廢物處理的同時,也要注意環(huán)境的保護,具體有哪些責任和要求呢?
1、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并完善本企業(yè)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各項環(huán)境保護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三同時"監(jiān)督,使其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對各種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作業(yè),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
5、負責對環(huán)境保護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搞好環(huán)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危廢處理需要注意的事項
企業(yè)應當注意的事項如下:
1、依法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
建設產生危廢的項目以及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項目,依法對環(huán)境進行環(huán)評,并且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因此企業(yè)應當不斷重視環(huán)評工作,避免未批先建、未批先產等情況發(fā)生。
2、健全危險廢物環(huán)境管理制度
建立環(huán)境保護責任制度;再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遵守申報登記制度;還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培訓。
3、嚴格遵守收集、貯存要求
應具備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容器;收集、貯存的方式和時間應符合要求企業(yè)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和貯存,也采取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也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容器、包裝物和貯存場所均需按相關國家標準和《〈環(huán)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包括粘貼標簽或設置警示標志等。貯存危險廢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過一年,延長貯存期限的需報經批準
4、嚴格遵守運輸要求
使用運輸車輛和人員;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5、嚴格遵守轉移要求
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遵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6、合法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
自行利用、處置時,應依法進行環(huán)評并嚴格遵守國家標準;委托第三方處置時,應核查第三方。
企業(yè)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讓其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按照經營方式,可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企業(yè)需核查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類別以及許可證所記載的危險廢物經營方式、處置危險廢物類別、年經營規(guī)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確認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處置和能力。
危險廢物處置工藝適用分析及應用
1、毒廢物:
1)對于含有、有機磷化合物等高毒、劇毒類物質的廢物,由于其對社會、人類具有危害,為使其得到安全處理,采取單接收、儲存后,采用門禁系統進行管理和;因此,可采取與焚燒類廢物一起焚燒處理,也可經后進行固化和安全填埋;
2)表面處理的含氰廢物中往往同時含有重金屬,采用焚燒方式既消耗助燃燃料又增加廢氣處理難度,對此可采用處理,加入藥劑分解后進行穩(wěn)定化/固化處理后,再送安全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對有機、有機磷化物廢物及其清洗廢水或包裝物則可采用焚燒的方式進行處理,但需對焚燒廢物中含量和焚燒溫度加以控制,以確保安全和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2、含重金屬類廢物:為避免此類廢物在終處置過程中和處置后發(fā)生流失,產生二次污染現象,在終處置前需采取穩(wěn)定化/固化或焚燒方法進行處理。由于此類廢物大部分不含或含量較少,通常情況下其熱值很低,在焚燒過程中不僅需消耗大量燃料,而且有些低熔屬還會氣化進入煙氣,增加煙氣處理成本。因此,對這部分廢物采用先加入穩(wěn)定化藥劑對其進行穩(wěn)定,再進行固化的方式處理,后送安全填埋場填埋。
3、酸、堿類廢物:
1)濃度不高且含有較多的重金屬,先采用簡便、易行的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法進行化學預處理,再對過濾出的渣進行穩(wěn)定化/固化處理后進行安全填埋,預處理后的廢液作為固化用水和焚燒煙氣的冷卻水使用;
2)當酸、堿類廢物中廢酸濃度較高時,中和沉淀消耗的藥劑量大,產生的渣進入填埋系統占用填埋空間較大,此時的廢酸則可利用焚燒余熱進行蒸餾濃縮、回收利用。
4、固態(tài)污泥、保溫材料類:可采用焚燒、固化、直接填埋方式處置。由于此類廢物含量較少或不含,其熱值較低,為節(jié)省運行費用,當其符合安全填埋場進場要求時,采用直接進入安全填埋場填埋方式;當其不符合進場要求時,先對其穩(wěn)定化/固化處理后再進行安全填埋。
5、其它類廢物:對于大部分熱值較高(12~21MJ/kg)的廢物,以及從安全、經濟角度不適用其它方法處理的廢物,可采取焚燒方法處理。如:含廢物、染料涂料廢物、有機渣、廢、廢試劑等。
汽修企業(yè)危險廢物
汽修企業(yè)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機油、廢油壺、廢油桶、廢舊機油濾清器、廢安全氣囊、廢鉛蓄電池、廢尾氣凈化催化劑、廢棄的含油抹布、勞保用品、烤漆房廢舊頂棉、烤漆房廢活性炭、漆渣、遮蔽紙、廢油漆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