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fā)展。戰(zhàn)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這種管狀燭光多為陶瓷制成,可細分為單管型和多管型。單管型包括南京出土的東吳青瓷羊形燭光和青瓷熊燈;多管型包括江西出土的南朝蓮花花瓣四管燭光。隋唐五代社會經濟高度發(fā)展,特別是唐代一些大城市體系逐漸松動,夜市開始出現。
由于油燈制作簡單,價格低廉,多用于勞動人民和貧困兒童。受宋人歡迎的是油燈。由于蠟燭明亮,油煙小,蠟燭燈主要用于富裕家庭的娛樂和其他夜間活動?;鸢延糜谝归g行走、軍事活動、旅游探險和山民的日常照明。
漢代的蜜燭是用蜂蠟制成的,然后是黃蠟制成的蠟燭。漢代出現或流行的燈具燃料還包括牛油、蘭膏、油漆、芝麻油等動物油固態(tài)燃料。先秦戰(zhàn)國時期,蘭膏作為燃料出現,在秦漢時期更受歡迎。蘭膏是指蘭香提取的膏,本質上是一種植物油;《史記》記載,秦始皇陵以美人魚膏為燈,這里所謂的油漆很可能是從桐樹中提取的桐油;麻油應該在西漢早期使用。
同時,賈思謝還寫道,植物油壓榨法和植物油作為燃料,明確指出大麻、紅花子等油植物的種子可以作為植物油燃料。烏芪油是當時點燈好的植物燃料。油菜籽油、亞麻籽油、棉籽油質量相對較差,桐油、油質量較差。
隋唐五代,植物油占據燃料市場的一半以上,銷售方式更加多樣化。越來越多的移動石油銷售商走在街上,石油商店和工業(yè)組織形成了規(guī)模效應。石油壓榨技術的進步地促進了隋唐時期照明工具的改進和照明技術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