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來源廣泛,種類繁多,部分批次成分復雜,企業(yè)需根據所接收危廢的成分不同選擇不同的預處理方法,綜合利用物理、化學、生物方法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企業(yè)設備效率低下、運作不穩(wěn)定或風險控制經驗不足都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主要的危險廢物終處置方式比較:
無害化處置包括物化、貯存、焚燒、填埋、固化、深井灌注法、海洋傾倒法、遠洋焚燒法、土地耕作法等多種方法。
現階段我國主要采用焚燒和安全填埋兩種技術手段對危險廢物進行終處置。相對資源化處置,這兩種方式都有較高的技術要求和環(huán)保要求,前期投入較高,投資回收期較長,較難吸引社會資本投資,主要由投資建設,是目前較為緊缺的處置方式。隨著危廢管理政策趨嚴,未來無害化處置的需求將進一步提高,而掌握焚燒設施和填埋場的企業(yè)將在未來的行業(yè)競爭中占據顯著優(yōu)勢。
危險廢物處置方法,曾經有海洋處置和土地處置兩大類,前者現已被國際公約禁止。因此,危險廢物的處置方法目前只有土地處置一類,主要是通過建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將物理、化學性質適合填埋的無機固體廢物埋入場內,否則經過預處理以符合入場標準。需要說明:當填埋物達到設計容量后,進行封場處理,使之環(huán)境隔絕避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