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登報電話189一1446-8047
居民遺失《身份證》不需要登報,憑有效證明即可補發(fā),應該說,這是改善的許可便民措施,但是,不要登報可補發(fā)身份證遺失,不等于和身份證遺失登報掛失的法律后果一樣,如下兩則案例略見一斑:身份證掛失遺失聲明丟失公告登報案例有一天,黃收到電信公司的《催款通知》,說她安裝一電話欠費及滯納金共6785.82元,她見到這電話不是她裝的就不當作一回事,后來被電信公司訴諸,在質(zhì)證時黃才知道早在兩年前遺份證。法官問黃遺份證申請補發(fā)了沒有,她說向補發(fā)了,法官又問有無登報聲明作廢,她說說不用登報也可以補辦,我就沒有登報聲明作廢,由于黃遺份證未登報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