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絲繩常用的連接方法有兩種:一種卡接法,一種編接法。再就是鋼絲繩繩卡一般分為三種形式:騎馬式、U型、人型卡接法,常用于制造;編接吊索和固定纜風繩的場合,但連接處不能與卷筒式滑輪接觸
鋼絲繩或鋼絲表面因與外部接觸而產生的壓傷、碰傷、掛傷、刮傷或釘傷等傷痕統(tǒng)稱為表面損傷,但是在制造過程中由于壓線模、預變型器或輥模等所產生的塑性變形并不屬于表面損傷的范疇。 在檢驗過程中如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按標準規(guī)定追究責任。
壓傷:因繩股被壓傷后,鋼絲繩變形,繩股壓傷,繩徑而變形造成捻距不均,股間隙增大,股間隙增大,麻芯外露,一般由搬運跌落、外力碰砸引起。
碰傷:股碰傷后,造成硬彎凸起麻芯外露,一般由運輸途中引起。
掛傷:繩股被掛傷后,股松緊不均;成卷繩被嚴重掛傷報廢,通常由生產過程中引起
鋼絲繩端頭松解和截斷后,股或股中鋼絲(全部或者部分)松開不成形。
鋼絲繩股絲松散主要是制造中預變形和后變形工藝處理不當所致。
鋼絲繩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a。對于交繞的鋼絲繩在一個捻距(指任意一個鋼絲繩股環(huán)繞一周的軸向距離)內的斷絲數達該繩總絲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