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液壓夯實機,振動夯實機,路基工程液壓夯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夯實設備的施工技術介紹
山東天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擁有的技術和經濟的作業(yè)方式使液壓夯實機具有性,可廣泛運用于多種松軟土壤和回填土壤。液壓缸將錘體提升至一定高度后釋放,錘體高速落下后通過緩沖傳力裝置夯擊壓在地面的夯板,以沖擊力與機器重力的合力壓縮土體的壓實機械.高速液壓夯實機錘體大提升高度時的夯擊頻率不低于30擊/min,對土體的作用為動力壓實,工藝特點是高強度、高頻率反復施壓。
錘體高速下落時,液壓缸的排油阻力與流速的二次方成正比,單作用夯實機和大多雙作用夯實機的落錘加速度遠低于重力加速度,落錘末速度遠低于自由落體實際夯擊能力遠低于錘體勢能,1.2m高度自由落體時間為0.49s,某型夯實機高度1.2m高度的自由落體時間0.7s,實際沖擊勢能不能達到標定值的50%。
液壓打樁機所配置的電動機、內燃機、卷揚機、液壓裝置等的使用應按照相應裝置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操作。液壓打樁機類型應根據(jù)樁的類型樁長、樁徑、地質條件、施工等綜合考慮選擇。打樁作業(yè)前,應由施工技術人員向機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現(xiàn)場應按地基承載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進行整平壓實。在基坑和圍堰內打樁,應配置排水設備。液壓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人。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立柱正前方2m以內,并不得斜吊。吊樁時,應在樁上拴好拉繩不得與樁錘或機架碰撞。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插樁后,應及時校正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打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來糾正樁的傾斜度。拔送樁時,不得超過樁機起重能力;起拔載荷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1)打樁機為電動卷揚機時,起拔載荷不得超過電動機滿載電流;(2)打樁機卷揚機以內燃機為動力,拔樁時發(fā)現(xiàn)內燃機降速.應立停止起拔;(3)每米送樁深度的起拔載荷可按40kN計算。卷揚鋼絲繩應經常潤滑,不得干摩擦。鋼絲繩的使用及報廢參見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交底相關規(guī)定;作業(yè)中,當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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